关于对中航公司望泉寺公租房“承租结果”的公示
根据 《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望泉寺公租房配租工作实施细则》,中航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最终评分排序的21名在职员工的按照排序顺序进行承租房屋的选定。现对公租房选定结果,拟上报博维公司望泉寺公租房配租工作办公室。
公租房承租结果如下:
1、 刘小波 选定二居室(10号楼6单元701);
2、 王 阳 选定一居室(10号楼3单元404);
3、 吴延超 选定一居室(10号楼5单元304);
4、 吴 刚 选定单间公寓(2号楼1008);
5、 刘德龙 选定单间公寓(2号楼304);
6、 史小雷 选定单间公寓(1号楼813);
7、 于海洋 选定单间公寓(1号楼816);
8、 吕洋申 选定单间公寓(1号楼932);
9、 李海鹏 选定单间公寓(2号楼901);
10、单亚飞 选定单间公寓(2号楼612);
现将公租房承租结果在“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ccae.com.cn)、QQ群”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。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申报人员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综合管理部反映情况,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天竺中街2号一层101室
联系部门: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
联系电话:010-64581741-647
2017年10月19日